2014年钢琴调律师考核鉴定公告

2019-04-19 13:51

 

经研究决定: 2014年三、四、五级钢琴调律师国家职业资格考核鉴定工作定于 2014年4月12-16日(春季)10月11-15日(秋季)分二次进行。(技师、高级技师考核鉴定可向上海职业技能鉴定站联系报名,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凡申报三、四、五级考核鉴定人员从现在起可在上海乐器职业技能鉴定站直接申请办理报名手续。 

一、报名条件:依据《钢琴调律师》国家职业标准。
( 备注: 相应级别“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条款,只适用于初次申报级别时参考使用。凡已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者,再次申报时,应按取得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计算。) 

二、报名办法: 

1 、考核前,可在上述鉴定站点或中国乐器协会索要申报表(亦可上网http://www.cyueqi.com/Tls/下载表格); 

2 、用黑色碳素笔填写《钢琴调律师职业资格申请表》(一式二份); 

3 、附本人身份证、有关学历、专业培训、技能鉴定证书等资料复印件各二份;

4 、从事相关工作的年限证明(工作单位或专职调律师二人以上证明);

5 、免冠照片 5 张( 2 寸 2 张、 1 寸 3 张);附电子照片发到shyqxh@163.com 

三、考核鉴定费用: 

初级技能(五级): 900 元 

中级技能(四级)、 1200元 高级技能(三级): 1500 元 

技 师(二级)、1800元 高级技师(一级): 2000 元 

四、 要参加三、四、五级培训的人员,可向北京、上海;广州乐器职业技能鉴定站联系咨询。 

五、联系方式:
鉴定站名称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上海乐器鉴定所 021-63391936  33793965 盛衍琴 陈惠庆 
手机:13641787932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917号5A室 上海市乐器行业协会


2014钢琴调律技师、高级技师考核鉴定公告

钢琴调律技师 ( 二级 ) 、高级技师 ( 一级 ) 国家职业资格考核鉴定工作,定于每年年底或年初由中国钢琴调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集中评审一次,评审合格人员可据其所在地区,在上海进行考核鉴定 (鉴定站每年举办一次) 。

一、报名条件:

依据《钢琴调律师》国家职业标准。 

(注:相应级别 “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 ” 条款,只适用于初次申报级别时参考使用。凡已取得相应级别职业资格证书者,再次申报时应按取得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计算。) 

二、报名办法:

1 、可向中国乐器协会或上海职业技能鉴定站(所)领取《钢琴调律师职业资格申请表》,也可在中国乐器协会网《钢琴调律师》专栏和上海乐器协会调律师俱乐部网站下载表格。 

2 、用炭素笔填写《钢琴调律师职业资格申请表》(一式 2 份); 

3 、附本人论文及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1 份;附本人身份证、有关学历、专业培训、技能鉴定等证明材料复印各 1 份; 

4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单位或专职调律师二人以上证明); 

5 、免冠照片 6 张(蓝底无边彩色照片 2 寸 3 张, 1 寸 3 张)。 

6 、以上材料请邮寄至上海乐器协会钢琴调律师资考委办公室(上海宝山区宝杨路2222号陈惠庆收)。申报材料经钢琴调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审核评议后,评审通过者凭通知到有关鉴定站申请参加考核鉴定。 

三、考核鉴定费用 

技 师(二级): 1800 元 

高级技师(一级): 2000 元 

( 不及格者可补考,补考费 300 元 ) 

四、鉴定站联系方式:

上海乐器鉴定站 021-63391936  33793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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